中钢公司董事会通过调高员工薪资3.5%

中钢公司董事会通过调高员工薪资3.5%及特别股股东股息每股现金1.4元普通股股东红利每股现金1.0元

【记者卢山高雄报导】中钢公司于25日上午召开第16届第23次董事会,通过107年度分配特别股股东股息每股现金1.4元;普通股股东红利每股现金1.0元,将提送6月19日上午9时在中钢公司中正堂召开的108年股东常会承认。并通过108年度从业人员基本薪给平均调高3.5%,自108年4月1日起生效。
董事会通过的主要议题如下:
一、107年度盈余分配案:建议107年度分配特别股股东股息每股现金1.4元;普通股股东红利每股现金1.0元,提送108年股东常会承认。
二、108年股东常会日期、地点及受理股东提案提名时间暨处所案:1.中钢公司108年股东常会时间:108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时正。地点: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1号中钢公司中正堂。
2.受理股东提案提名时间暨处所:时间:108年4月15日至108年4月24日。处所:中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总部大楼(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88号)。
三、动力一场汽轮鼓风机汰旧换新计画案:为稳定供应高炉所需之冷鼓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及符合未来法规严格要求,拟投资新台币25.93亿元进行「动力一场汽轮鼓风机汰旧换新计画」,计画期间自108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9个月。
四、调整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待遇案:通过108年度从业人员基本薪给平均调高3.5%,自108年4月1日起生效。
五、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通过企划部门副总经理黄百坚兼任公司治理主管,自108年3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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