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蔡系監委勿再扮東廠 自甘墮落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因擔任國發會主委等政務官期間,替週刊撰寫社論,並領取報酬,監察院15日認定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而通過彈劾。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蔡英文豢養的監委,不要再扮演東廠角色,去年11月24日東廠難道沒清乾淨?那2020大家再清一次,監委絕不能只貫徹主子意思,像坦克車輾過國民黨,要拿出專業和道德良知才是正道。
監察院15日以7比4、記名投票方式通過管中閔的彈劾案。根據調查,管中閔在2012年2月到2015年2月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與國發會主委任內,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獲取年約新台幣65萬元的兼職報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兼職規定,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重可以撤職處分。
國民黨團16日由立委費鴻泰和林奕華召開奸巧彈劾管中閔 蔡系監委自甘墮落記者會,表達力挺管中閔的立場。
費鴻泰說,公務員服務法13條已清楚定義8項禁止兼職事項,而投稿、撰稿,上談話性節目等都不在禁止之列,但監委卻只用14條來認定,顯然就是在搞鬥爭,呼籲蔡英文把黑手、髒手從監察院拿開,台大校長案鬧得還不夠?又要陷管中閔於風暴?
費鴻泰說,監委應該像御史大夫,不要讓人民不相信專業,變成另外一批打手,另一批東廠們,應該還台大清靜,台大世界排名已直直落。
林奕華指出,這件彈劾案根本是先畫靶再射箭,針對相關兼職案例也有相關函釋,像是銓敘部第46252號函曾言明專欄撰稿倘不涉職務,尚無禁止,中央大學2017年制定的人事規範也允許專欄撰稿;司法院更曾函釋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公務員在報章雜誌投稿、收受報酬並不被禁止。
林奕華質疑,這起彈劾案是由辦藍不辦綠的監委提出片面法條、沒有一致標準,顯然就是為了卡管,過去一年還不夠嗎?台大好不容易終於有校長,高等教育可以踏上正軌,不能只是因為是管中閔就違法,她綠營拜託放過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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