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將提案酒駕肇事致死者增列死刑

台中幾天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死3傷,結果又是酒駕肇事!更扯的是,2日凌晨竟發生酒駕遭吊照還再犯,逆向連撞8車奪2命。立委江啟臣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飆車行為致人於死可以處無期徒刑,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最高卻只能處十年徒刑,合理嗎?他決定提案修法,將酒駕肇事致死者,增列死刑!
立委江啟臣指出,警政署公布最新統計,酒駕案件總數雖下降,但今年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之案件與死亡人數卻再度升高,只要有一人酒駕,就可能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劇,儘管政府一再大力宣導酒後不開車,卻有人仍執迷不悟,對於這種惡性重大的酒駕肇事並因而造成死傷的行為,社會已不能再容忍。
江啟臣表示,依據目前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之規定:「因損壞或壅塞路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可處無期徒刑。」
江啟臣並表示,飆車、超速等危險駕駛行為,在實務上已有法官認定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若因而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反觀酒駕肇事致死,最高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難道酒駕不會影響公眾安全?行為不比飆車嚴重?能突顯社會對酒駕殺人的重視嗎?
江啟臣認為酒駕可以預防,喝酒就不要開車!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之行為,應該要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讓肇事者不再有上路的任何機會。他已經草擬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法官對於惡性重大者有更大的裁判空間。

蘇貞昌:酒駕肇事致死等同故意殺人 嚴懲
【本報綜合報導】法務部研擬酒駕致人死亡將朝比照故意殺人的可行性修法。行政院長蘇貞昌3日表示,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民進黨主席卓榮泰說,贊成法務部所擬的修法。
台中市前天清晨又發生酒駕造成兩死嚴重車禍,法務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酒駕致人死亡,將研擬朝向比照故意殺人的可行性修法,並將邀集交通部及內政部共商,對於屢次酒駕者是否一律入監矯治及提高行政罰,並持續加強取締等一連串防制作為。
蘇貞昌稍早也在臉書粉絲團上傳影片,親自宣導酒後不可開車。蘇貞昌說,「我認為,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
蘇貞昌指出,酒後不可開車,不但法律明定處罰,政府也一再嚴查酒駕;但就是有人明知故犯,甚至屢犯,悲劇不斷發生,讓人非常痛心。
蘇貞昌表示,他也要籲請民眾,注意週遭親朋好友,制止酒駕行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起出聲,才能避免悲劇發生。
卓榮泰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看清楚各國酒駕罰則排行榜,台灣雖算中段班,但入境帶回豬肉初罰新台幣20萬元,顯然跟一般酒駕初罰1.5萬到9萬元,不成比例。孰重孰輕,應即修法。
卓榮泰指出,再犯酒駕者無論肇事與否,都應該吊照,禁絕再開車,才可能保障無辜生命。若酒測值超出一般程度,他贊成法務部及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所擬視同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修法,期能遏阻酒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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