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将提案酒驾肇事致死者增列死刑

台中几天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死3伤,结果又是酒驾肇事!更扯的是,2日凌晨竟发生酒驾遭吊照还再犯,逆向连撞8车夺2命。立委江启臣2日在脸书发文指出,飙车行为致人于死可以处无期徒刑,酒驾肇事致人于死,最高却只能处十年徒刑,合理吗?他决定提案修法,将酒驾肇事致死者,增列死刑!
立委江启臣指出,警政署公布最新统计,酒驾案件总数虽下降,但今年酒后驾车肇事致死之案件与死亡人数却再度升高,只要有一人酒驾,就可能造成数个家庭的悲剧,尽管政府一再大力宣导酒后不开车,却有人仍执迷不悟,对于这种恶性重大的酒驾肇事并因而造成死伤的行为,社会已不能再容忍。
江启臣表示,依据目前刑法第185条《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之规定:「因损坏或壅塞路路、水路、桥梁、或其他公众往来之设备或以他法致生往来之危险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可处无期徒刑。」
江启臣并表示,飙车、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在实务上已有法官认定为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若因而致死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反观酒驾肇事致死,最高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难道酒驾不会影响公众安全?行为不比飙车严重?能突显社会对酒驾杀人的重视吗?
江启臣认为酒驾可以预防,喝酒就不要开车!对于酒驾肇事造成死伤之行为,应该要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让肇事者不再有上路的任何机会。他已经草拟刑法第185条之3条文修正草案,对于酒驾肇事造成死伤者,增列死刑、无期徒刑等法定刑,让法官对于恶性重大者有更大的裁判空间。

苏贞昌:酒驾肇事致死等同故意杀人 严惩
【本报综合报导】法务部研拟酒驾致人死亡将朝比照故意杀人的可行性修法。行政院长苏贞昌3日表示,酒驾致人于死,等同故意杀人,应该严惩。民进党主席卓荣泰说,赞成法务部所拟的修法。
台中市前天清晨又发生酒驾造成两死严重车祸,法务部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对于酒驾致人死亡,将研拟朝向比照故意杀人的可行性修法,并将邀集交通部及内政部共商,对于屡次酒驾者是否一律入监矫治及提高行政罚,并持续加强取缔等一连串防制作为。
苏贞昌稍早也在脸书粉丝团上传影片,亲自宣导酒后不可开车。苏贞昌说,「我认为,酒驾致人于死,等同故意杀人,应该严惩」。
苏贞昌指出,酒后不可开车,不但法律明定处罚,政府也一再严查酒驾;但就是有人明知故犯,甚至屡犯,悲剧不断发生,让人非常痛心。
苏贞昌表示,他也要吁请民众,注意周遭亲朋好友,制止酒驾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起出声,才能避免悲剧发生。
卓荣泰也在脸书上发文表示,看清楚各国酒驾罚则排行榜,台湾虽算中段班,但入境带回猪肉初罚新台币20万元,显然跟一般酒驾初罚1.5万到9万元,不成比例。孰重孰轻,应即修法。
卓荣泰指出,再犯酒驾者无论肇事与否,都应该吊照,禁绝再开车,才可能保障无辜生命。若酒测值超出一般程度,他赞成法务部及民进党立委林俊宪所拟视同具有杀人之不确定故意修法,期能遏阻酒驾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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