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致死刑责 立委提案没收累犯者车辆

酒驾致死案件频传,朝野立委也纷纷提案要求重罚。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郑运鹏说,应在刑法增订交通刑法专章,重点是「修得过、判得下」。国民党立委林奕华则希望,能没收酒驾累犯者的车辆。
酒驾致死案件频传,引发民众关注,目前立法院内也有多项立委提案。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过去就曾提出过道路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针对酒驾拟采取「同车共责」,针对跟着酒驾的人同车的乘客,希望课予同行者共同预防酒驾的协力义务。
草案也增订「惩罚性赔偿」之规定,是为了要强化对于酒驾一方面吓阻的作用,另一方面让被害人得到更好的赔偿,若是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损害,可以酌定实际损害的3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若是「过失」的话,可以酌定1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国民党立委林奕华则将提出刑法有关公共危险罪的修法,将酒驾致死的刑责,从现行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提高到最高可处死刑。
林奕华说,这次提案修法的重点,还包括酒驾累犯将可以没收车辆,且判刑不能易科罚金。她说,过去有些检察官要没收酒驾者的车辆,但法律上没有授权,往往被法官驳回,因此将提案修法。
曾经担任过法官、律师的民进党立委周春米说,目前酒驾致死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都落在中度刑的3年到6年,每个个案状况不同,法官看得也不一样。
周春米认为,酒驾的刑度要跟杀人罪相同,是可以考虑的,但如果要把酒驾视为杀人,在法律的构成要件上会产生问题,例如喝酒是不是就会被当成是杀人未遂,这会有些问题,还需要有更多的讨论。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