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协议须公投 蔡政府列最优先法案

政院18日召开行政立法协调会报,会后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召开记者会说明会报内容。Kolas表示,本会期最优先法案有47案,其中一类为保台相关法案,包括《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两岸在进行任何协议之前,协议内容必须由台湾2300万人决定。
最优先法案也包括一项,领有大陆居住证者禁止参选机敏公职

Kolas表示,18日中午行政院副院长陈其迈与立法院执政党团总召柯建铭共同召开行政立法协调会报,出席成员包括立法院执政党团、各委员会干部约16人出席,行政院则由行政团队及相关首长出席。
Kolas指出,本会期最优先法案有47案、一般优先法案46案、组织改造法案48案。最优先法案第一大类为各界关切法案,包括防治虐童相关法案、提高酒驾罚则相关法案、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组织法等。
第二大类为强台相关法案,主要是经济方面的修法及制度建立,包括海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草案、产创条例草案,还有营业秘密法修正草案等。
第三大类为保台相关法案,包括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案、防治假讯息相关法案等。
媒体提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中,将修法明订两岸和平协议前的公投条件与门槛,可否进行说明。
Kolas表示,这是希望两岸在进行任何协议之前,协议内容必须由台湾2300万人决定,协议内容是必须尊重台湾民意的,协议内容也必须经过公投程序来获得大部分台湾人民的支持。
会后Kolas向中评社表示,会有这项两岸协议必须经公投的修法,是先前民进党籍立法委员管碧玲在总质询时提出此意见,大陆委员会主委陈明通第一时间也有所回应,质询结束后他们一定有相关讨论,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行政院也很重视,就把他列为最优先法案之一,至于公投的条件和门槛还要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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