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議須公投 蔡政府列最優先法案

政院18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召開記者會說明會報內容。Kolas表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有47案,其中一類為保台相關法案,包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兩岸在進行任何協議之前,協議內容必須由台灣2300萬人決定。
最優先法案也包括一項,領有大陸居住證者禁止參選機敏公職

Kolas表示,18日中午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與立法院執政黨團總召柯建銘共同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出席成員包括立法院執政黨團、各委員會幹部約16人出席,行政院則由行政團隊及相關首長出席。
Kolas指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有47案、一般優先法案46案、組織改造法案48案。最優先法案第一大類為各界關切法案,包括防治虐童相關法案、提高酒駕罰則相關法案、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等。
第二大類為強台相關法案,主要是經濟方面的修法及制度建立,包括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產創條例草案,還有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等。
第三大類為保台相關法案,包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防治假訊息相關法案等。
媒體提問,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中,將修法明訂兩岸和平協議前的公投條件與門檻,可否進行說明。
Kolas表示,這是希望兩岸在進行任何協議之前,協議內容必須由台灣2300萬人決定,協議內容是必須尊重台灣民意的,協議內容也必須經過公投程序來獲得大部分台灣人民的支持。
會後Kolas向中評社表示,會有這項兩岸協議必須經公投的修法,是先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管碧玲在總質詢時提出此意見,大陸委員會主委陳明通第一時間也有所回應,質詢結束後他們一定有相關討論,認真思考這個問題,行政院也很重視,就把他列為最優先法案之一,至於公投的條件和門檻還要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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