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以上算聚众?遭疑对付集游 苏揆:大大错误

行政院长苏贞昌14日表示,外界质疑修订刑法严管聚众斗殴,会被用于对付集会游行,这是「大大错误」;政院官员说,为避免外界误会,已定调不修社维法,修正草案对用字更谨慎。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转述,苏贞昌在院会中提到,他大学二年级修读刑法时,「刑法原理」序文中写道:「法条有限而世事无穷,以有限之法条,审无穷之人事,势所难能。」法条应要与时俱进。
苏贞昌说,刑法罪章里面,保护国家法益、公共法益、社会法益及人身法益种种不同,所以有些人误以为本次修法是要对付集会游行,「大大错误」。本次修法目的是对于人们生活深恶痛绝的聚众斗殴提出方法,也是保护人民安居乐业的有效良方。
苏贞昌表示,草案明确「公然聚众」定义,并就危险行为加重处罚,就是要让民众知道政府对维护社会治安的决心,并透过修法作为地方基层员警执行勤务时的法制后盾。
政院官员指出,这次修法不处理社会秩序维护法,就是为了避免外界误解修法会影响到集会游行自由,所以政院决定不修社维法;刑法修正草案上也特别加上要有「意图为强暴胁迫」的主观犯意,让文字更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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