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表示,为贯彻政府照顾清寒及弱势族群学生的施政理念,该会修订「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申请作业要点」,提高农渔民子女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公立高中职学生(含五专前三年)每名4千元、私立高中职学生与公立大专校院学生(含五专后二年)每名6千5百元、私立大专校院学生每名1万3千元。此外,要点亦将删除现行学生学业成绩平均70分以上之规定,使更多农渔民子女得以受惠。
农委会说明,「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申请作业要点」系于92年8月29日订定发布,历经数次修正,现行规定参加农民健康保险之被保险人、农会正会员之农民或渔会甲类会员之渔民,只要符合子女或孙子女就读国内学校有正式学籍、父母年所得额未超过114万元、学生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绩乙等或70分以上、无德行成绩等第或评定分数者不得有累计小过2次以上之处分、未请领政府各类学杂费就学减免优待或其他补助者,原则可依相关程序申请本奖助学金。
本奖助学金现行额度分别为公立高中职学生每名3千元、私立高中职学生与公立大专校院学生每名5千元、私立大专校院学生每名1万元。据农委会统计,目前本奖助学金每年发放人数约为10万人次,每年约编列9亿元以为支应。近年来各级学校为提升授课品质,多有调涨学杂费,惟农渔民子女奖助学金迄今均未调整。为照顾弱势农、渔民,使其不致因经济因素造成子女就学困难,农委会特研修申请作业要点,将现行奖助学金额度调高,调幅约为30%,同时,删除现行学生学业成绩平均70分以上之规定。
农委会并表示,本申请作业要点修正发布后,即可受理农渔民补申请107学年第2学期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已于108年4月1日前申请该学期本奖助学金者,免再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者,亦均适用修正后之奖助学金申领额度。
农委会说明,奖助学金之申请规定及申请表件,均登载于该会网站,可上网(http://www.coa.gov.tw)点选:「资料下载」→「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申请表件」下载,或就近洽询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或基层农(渔)会,吁请农渔民朋友把握时间向户籍所在地基层农(渔)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