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合法來台投資陸企 在台徵才沒有違規

104與1111人力銀行日前傳出涉嫌違法刊登中國大陸職缺,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昨天表示,已移請勞動部了解、查處;若是經許可來台投資的陸企在台徵才,則未違規。
媒體日前報導,104與1111人力銀行設有中國工作專區,除有大專院校招攬台灣博士,也有中小學教職及中國科技業者的徵才訊息。但雙方都稱,為台灣求職者提供的職缺,均是在台合法登記公司,或在海外合法登記外商公司中國分支的職缺,不會提供陸資企業職缺。
大陸委員會昨天舉行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在回答相關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他強調,依照現行規定,包括兩岸條例第35條以及經濟部公告的相關規定,台灣民眾或法人團體依法不得為中國大陸方面從事人力仲介,或提供赴陸就業資訊等相關業務。若是違反,依法將科處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鍰。
邱垂正也提到,依照兩岸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提供台灣人民赴陸就業資訊的人力仲介業務,屬禁止類商業行為及未經許可事項,依據大陸地區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辦法第6條規定,不得在台從事廣告活動或置入性行銷,違反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他重申,現行政策並未開放中國大陸人民來台工作,經許可來台投資的陸資企業因營運所需在台徵才,聘僱所需要的人力,沒有違反兩岸條例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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