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受難者家屬不滿為何無台鐵高層負責

台鐵普悠瑪事故受難者權益保障協會1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宜蘭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普悠瑪案,不滿只起訴駕駛員等3人,台鐵高層卻沒有人要負責任,協會將繼續循司法途徑,尋求公平正義。

台鐵一普悠瑪列車2018年在宜蘭發生翻車意外,造成18人罹難、200多人受傷,約有100多名受難者家屬組成普悠瑪事故受難者權益保障協會,堅持透過司法找回公道。

該協會發表聲明,指台鐵每次發生事故,最終責任歸屬都是司機,倒霉的永遠是基層,從不會追源頭,這次也不例外。

該協會指出,依據通聯紀錄顯示,列車從發車到翻覆,駕駛員都有通報動力不足、影響剎車系統,台鐵的一級主管、沿途經過的站長、調度員都知道,這是台鐵的標準作業流程出問題,但高層卻沒有人要負法律責任。

普悠瑪事故受難者權益保障協會理事長董小羚表示,她的家人有8人在普悠瑪事故中喪生,她至今沒有拿過台鐵一毛錢,她也不在乎台鐵所提的賠償金是多少。

她說,不希望再有下一個類似董家所遭遇之痛,未來收到相關起訴書等後,將再循求司法途徑,尋求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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