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制首日全台處罰357人 同車連坐罰25名乘客

立法院3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加重對酒駕的處罰,並於7月起開始實行;警政署為宣示執法決心,7月1日至3日同步執行,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熱點和節日加強取締,落實區域聯防機制。

根據警政署統計數據顯示,全台酒駕新制首日取締違規者共計357人。其中,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規定標準者,分別為汽車駕駛員32人、摩托車騎士69人,共計101人。

值得注意的是,酒測值超過0.25毫克達公共危險罪者,分別為汽車駕駛員62人、摩托車騎士136人,共計198人;另因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25毫克而處罰同車乘客,則共計有25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罰鍰新台幣6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

酒駕處罰新制上路後,全台首件乘客連坐裁罰案例發生在新竹市,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於1日凌晨零時43分在新竹市中華路一段2巷、溪埔路交叉口,查獲一起汽車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25毫克案件,裁罰同行車上兩名乘客。

此外,新制首日還發生2名汽車駕駛員、1名摩托車騎士行經酒測勤務處所經攔檢不停接受稽查,同樣依條例規定裁罰,罰鍰金額高達18萬元。

全台首日拒絕接受酒精或管製藥品檢測者,分別為汽車駕駛員7人、摩托車騎士16人,合計為23人;駕駛人有吸食毒品等相關管製藥品者則為汽車駕駛員1名。

至於慢車騎士(含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標者為1人;慢車騎士拒絕酒測者為5人。

警政署提醒,慢車酒駕者罰鍰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測則處2400元,請民眾勿存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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