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案开庭 管中闵:入人于罪

台大校长管中闵被控违法兼职案,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昨天公开审理。管中闵否认违法兼职,表示自己遭政治迫害,被「深文周纳」与「罗织构陷」来入他于罪。
管中闵案是公惩会首次主动公开审理的案件,借用台湾高等法院专一法庭审理,并开放60席供民众旁听。中午12时30分左右就有民众排队,争取旁听名额。
审判长石木钦首先要求监察院说明移送要旨。监察院代表指出,管中闵在民国101年2月6日至104年2月3日期间,担任行政院政委兼国发会主委,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禁止兼职」的规定,透过匿名方式常态性为壹周刊撰写社论,获取每年约新台币65万元的兼职报酬,违失情节重大。
管中闵则表示,昨天怀抱着对司法的敬意出庭,希望在司法前面捍卫自己清白。他说,自己站在这里,源头在于有人不喜去年台大校长遴选结果,对他铺天盖地的政治抹黑,监察院的弹劾不过是所有政治追杀都不成功后的另一次迫害。
他指出,新的政治迫害就是以「深文周纳」与「罗织构陷」来入人于罪。为了寻找违法证据,调取他近20年的所得税资料,逐笔检视,并要求各个单位交代与他的来往细节。即使这样「上穷碧落下黄泉」,能找到的「证据」也只有他撰写社论的稿费收入而已。
管中闵开庭后受访时,还特别说明「深文周纳」源自「史记酷吏列传」,指不根据事实,而巧妙的援引苛刻的法条,陷人入罪。
公惩会昨天传讯壹周刊前社长裴伟、现任社长邱明辉说明。裴伟表示,当年以电话向管中闵邀稿时,管还是台大教授,未担任政务官,邀稿时也未提到稿费,社方有权决定稿件是否刊登。管中闵并非壹周刊员工,也未在壹周刊任职。
裴伟表示,监察院之前披露疑似管中闵的文章,「都不是管中闵写的」。他说完后,旁听民众笑声不断,审判长要求民众肃静。
审判长整理争点后,要求监察院与管中闵两造建议8月间适合开庭时间,将择期再借高院专一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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