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防制洗钱组织采认对我国的相互评鉴报告 成果获国际肯定亚太最佳

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昨(25)日表示,「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在今(108)年6月28日发布对我国第三轮相互评鉴初步报告时,我国即达到「一般追踪」成绩;APG继而在今年8月18日至23日在澳洲坎培拉举行第22届年会,共有来自亚太41个会员国参加,会中经过洗钱防制办公室及各部会与会人员的说明,各会员国同意采认对我国的相互评鉴报告。

洗钱防制办公室进一步表示,年会中我国在11个效能遵循项目中,取得共计7个项目(风险、政策与协调;国际合作;洗钱及资恐金融情报;没收;资恐调查与起诉;资恐防制措施与目标性金融制裁;资助武扩之目标性金融制裁)达到实质上相当有效(substantial)(标准值为5个以上);在40个法令遵循项目中,达到大致遵循以上者计有36个(标准值为33个以上),因此对我国评鉴结果列为「一般追踪(regular follow-up)」等级,优于100年的「加强追踪(enhanced follow-up)」等级。特别是在技术遵循部分有3项于大会中更获压倒性支持,顺利由初评的「部分遵循(partially compliant,PC)」升等为「大部分遵循(largely compliant,LC)」,实属难得,亦为亚太地区会员国的最佳成绩,评鉴结果最终仍须经由APG的法定程序(约六周作业时间)做最终确认。

洗钱防制办公室表示,本次我国组成30人代表团参加APG第22届年会,代表团由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外交部、中央银行、法务部调查局及内政部警政署派员组成。依据APG第三轮相互评鉴程序,评鉴结果分成「一般追踪」、「加强追踪」、「加速加强追踪」及「不合作名单」,目前在APG的41会员国中,仅澳门、印尼、香港及库克群岛达到与我国相同的「一般追踪」成绩,显见我国政府近年来在推动防制洗钱工作的努力成果,获得国际肯定。

洗钱防制办公室指出,我国为落实国际洗钱防制的规范要求,戮力打击不法犯罪,杜绝洗钱,以利我国经济发展,并配合第三轮相互评鉴所需,于106年3月16日正式成立「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修正「洗钱防制法」等近百部相关法规,由各公私产业协力及民众全力支持,历经近3年筹备与近1年评鉴期,共计37个政府部门单位、31个产业界投入,得以显现政府公私部门通力合作的成果。鉴于洗钱防制是持续性的工作,我国将继续努力,成为国际洗钱防制的重要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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