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事故第2波行政懲處:11人記過申誡

台鐵一列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在宜蘭出軌,造成嚴重傷亡。先前除交通部加重懲處3名台鐵前局長,台鐵2018年底已公佈首波行政懲處名單17人,近日再確定核定第2波行政懲處11人。

根據台鐵人評會通過的第2波行政懲處名單,司機員尤振仲的懲處最重,為1大過2小過;另第一波懲處就遭1次申誡的張姓運務處長,也在第2波懲處名單中,但改為2次申誡。

尤振仲被懲處的理由,主要是在進入新馬站時,沒有依照規定減速;其次,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沒有照管理要點採取措施,也沒有報備,且出車前有故障排除,但沒有按規定做故障處理。

台鐵第2波行政懲處人員服務單位,以台北機務段人員最多,另有電務處、七堵機務段等,多半是懲處申誡1到2次。

台鐵兩波行政懲處共有28人被記過或申誡,而先前遭加重懲處的3名前台鐵局長,並未在台鐵行政懲處名單內,是由交通部懲處。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