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构成组织犯罪条例 泼漆案获交保 胡志伟向何韵诗道歉

香港歌手何韵诗29日参与游行时遭泼漆,涉案男子胡志伟及梁太富遭北检声押禁见,但北院30日裁定交保。胡男说,使用这个暴力他要向何韵诗道歉,也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胡志伟强调,有媒体报导称他拥有刀跟枪,他强力否认并称如果有涉组织犯罪怎么可能法官让他交保。
台北地检署则表示,待收到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书之后,经研议再决定是否提起抗告。
台湾多个公民团体前天下午在台北市中正区举行「929台港大游行:撑港反极权」集会,何韵诗受访时突遭一名蒙面男子泼红漆,警方现场逮捕涉嫌泼漆的胡志伟以及协助胡男逃脱的梁太富。
警方昨天上午完成笔录后,将两人依涉嫌公然侮辱罪、强制罪、毁损罪和妨害集游等罪移送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复讯后认定两人涉犯组织犯罪防治条例、妨害名誉及毁损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灭证串供及反复实施犯罪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召开羁押庭后认定,组织犯罪等部分检方举证不足,且两人对妨害名誉及毁损认罪,没有羁押必要,裁定胡男新台币20万元交保、梁男10万元交保。
法院裁定书指出,检方虽主张胡男在泼漆行动2小时前,曾与多人召开会议讨论实行泼漆的相关细节,但不排除胡男是临时召集讨论,且未达持续性的结构性组织,此部分尚未构成组织犯罪条例,检方举证不足。
裁定书指出,检察官虽主张胡男于行前会议中曾安排他人倒馊水、尿液,且曾有因泼漆判刑的刑事纪录,有反复实施犯罪(强制罪)之虞,但法官认为倒馊水、尿液部分,为胡男在本案犯罪计划之一,且胡男之前遭判刑,与强制罪无涉,胡男也当庭表示不会再以相类手法表达意见,因此这部分检方也举证不足。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