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抨擊李佳芬「干政」

高雄市議員高閔琳今(6)日總質詢抨擊市長夫人李佳芬「干政」,她說,文化局為安插夫人閨蜜擔任高流中心副執行長,在高流董事會闖關失利後,更違法亂紀欲修改行政法人相關自治條例,撤換董監事,清算前朝。

說,市府有義大幫、北農幫、旺中幫及夫人幫,其中,夫人干政問題最受人質疑,李佳芬猶如地下市長。

針對高流中心副執行長人事案,高閔琳表示,為安插夫人閨蜜文化局林姓機要秘書擔任副執行長,讓藝文界天搖地動,人事案在8月1日高流董事會闖關不成下,又於10月16日文化局局務會議研議修改所屬行政法人相關自治條例,溯及既往,欲撤換專業音樂人,不僅違反母法「行政法人法」董監事任期規範,更行清算前朝之實。

高閔琳表示,林姓機要人員不具音樂專業,無法擔任副執行長,文化局卻「削足適履」,因人設事,繼而修改自治條例,全只為了市長夫人的小妹閨蜜。文化局指出,林姓秘書具有傳播行銷相關經歷,不能說完全沒有流行音樂專長。

文化局強調,修改自治條例並非針對人事案,修法過程嚴謹審慎,並需經市府法制局和市政會議通過,相關作業仍在文化局內部研議中。高閔琳認為,有人為討好李佳芬而為難專業人員。

高閔琳強調,行政法人董監事任期受到行政法人法第6條規範,有其任期制,但文化局牴觸母法,其適法性何在?法制局則認為,行政法人法並未對行政法人董監事任期明文規定從何時開始,而法令是有溯及既往的。

高閔琳列舉市府都委會委員及相關環評委員表示,其均有其任期制,亦不因受到政權更迭變動,避免影響政府政策的推動。

葉匡時副市長則說,相關修法還在文化局討論中,尚未完成,亦尚未送市政會議,馬上就到議員手上及提出質詢,政風處應進行行政調查;他強調,就算修法定案,也不能假設40位董監事就要全部換人。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