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议员抨击李佳芬「干政」

高雄市议员高闵琳今(6)日总质询抨击市长夫人李佳芬「干政」,她说,文化局为安插夫人闺蜜担任高流中心副执行长,在高流董事会闯关失利后,更违法乱纪欲修改行政法人相关自治条例,撤换董监事,清算前朝。

说,市府有义大帮、北农帮、旺中帮及夫人帮,其中,夫人干政问题最受人质疑,李佳芬犹如地下市长。

针对高流中心副执行长人事案,高闵琳表示,为安插夫人闺蜜文化局林姓机要秘书担任副执行长,让艺文界天摇地动,人事案在8月1日高流董事会闯关不成下,又于10月16日文化局局务会议研议修改所属行政法人相关自治条例,溯及既往,欲撤换专业音乐人,不仅违反母法「行政法人法」董监事任期规范,更行清算前朝之实。

高闵琳表示,林姓机要人员不具音乐专业,无法担任副执行长,文化局却「削足适履」,因人设事,继而修改自治条例,全只为了市长夫人的小妹闺蜜。文化局指出,林姓秘书具有传播行销相关经历,不能说完全没有流行音乐专长。

文化局强调,修改自治条例并非针对人事案,修法过程严谨审慎,并需经市府法制局和市政会议通过,相关作业仍在文化局内部研议中。高闵琳认为,有人为讨好李佳芬而为难专业人员。

高闵琳强调,行政法人董监事任期受到行政法人法第6条规范,有其任期制,但文化局牴触母法,其适法性何在?法制局则认为,行政法人法并未对行政法人董监事任期明文规定从何时开始,而法令是有溯及既往的。

高闵琳列举市府都委会委员及相关环评委员表示,其均有其任期制,亦不因受到政权更迭变动,避免影响政府政策的推动。

叶匡时副市长则说,相关修法还在文化局讨论中,尚未完成,亦尚未送市政会议,马上就到议员手上及提出质询,政风处应进行行政调查;他强调,就算修法定案,也不能假设40位董监事就要全部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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