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大學法」修正案 保障新住民升學

立法院昨(26)日三讀通過大學法第25條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將會依此授權規定,針對新住民配偶升學名額、資格、方式等事項,邀集相關部會、團體及大學共同研商並訂定配套子法。教育部表示,各類特種生的升學規定,向依其特性提供適合之升學方式,以外加名額及不同升學管道辦理,不會影響國內學生升讀大學機會與權益。

教育部表示,目前新住民配偶來臺至歸化期間,約4至8年,未歸化為我國國民前,若符合僑生或外生等境外學生身分規定,可循外生或僑生升學管道,以其當地國高中學歷、修業成績等表現就讀我國大學。但歸化後,因已不具外國學生或僑生身份,其升學方式與國民相同。

教育部強調,新住民配偶歸化後,雖與外國學生同樣未在國內接受教育,惟其所受教育內容與國內一般學生不同,若循一般學生升學管道,將增添其難度。鑒於現行制度致使新住民歸化前與歸化後之升學管道具相當差異,為協助新住民不因國籍歸化我國,致影響其升讀大學之權益,立法院三讀通過委員提案「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列特種身分學生類別。教育部未來將會依此授權規定研訂配套子法,為其提供適當銜接升學管道,鼓勵不同教育背景的新住民配偶有機會持續進修、升讀我國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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