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导,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被判无罪确定,监察委员预计明年1月约询北院承审法官。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今天发表声明,呼吁应尊重法官于个案的法律见解,以符宪政秩序。
据报导,马英九涉泄密案已被判决无罪确定,但监委陈师孟7月曾表示,要调查历审法官有无涉办案滥用自由心证情形,知情人士也表示,预计明年1月约询台北地方法院承审法官唐玥。
律师公会全联会声明指出,认为因律师以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法治为使命,对于过往监察委员就确定后之司法个案行使监察权,协助无辜之已确定有罪之刑事被告获得再审、非常上诉机会,并透过法院之审理程序予以平反冤情,确实发挥保障人权之功能,自然应予以赞扬。
律师公会全联会表示,参照大法官释字第325号所明示:「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所表示之法律见解(略),监察院对之行使调查权,本受有限制」,是以就已经无罪确定案件,除非有刑事被告因冤屈而有透过监察委员协助以启权利救济之机会,呼吁应尊重法官于个案之法律见解,以符宪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