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讓無家可歸老婦有安養所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旗山分局吉東派出所員警楊乃暢擔服備勤勤務,經民眾報案稱有迷途老人需要協助,警方到場了解,該老婦人表示姓林(22年次、住屏東里港鄉),因自己里港的房子已遭拍賣,且也沒有親朋好友可以聯繫,自己目前居無定所。

警員了解後先將該老婦人帶返派出所內讓她休息,並提供食物供老婦果腹,老婦歲數已高並且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警方擔心老婦出門在外行動不便易發生危險,遂立即通報社會局,社會局也立即派遣社工聯繫附近安養收容中心,與安養中心取得聯繫後,警方將老婦送往安養收容中心先暫時安置。

老婦人在所內一直感謝警方,表示自己其實只是想要有個居住的地方而已,謝謝警方及社會局讓她有暫時居住的處所可以溫飽。

圖說 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老婦無家可歸,警通報社會局聯繫安養收容中心將老婦送往安置。 (黃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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