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呼吁各界共同维护防疫期间药品供应稳定

有关近期新闻媒体报导社区药局药品供应不稳等情事,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简称食药署)说明,为避免药品供应链不稳造成药品市场囤货、供货不均,已于109年3月17日发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期间药品供应管理原则」,要求医疗机构或药局采购药品,应依原则采前一年月平均实际用量采购,如超过前一年月平均实际用量一成以上,药商应向食药署报请同意,方得出货,以维持药品供应稳定。食药署并设置专案信箱「tfdawatch@fda.gov.tw」,供外界发现异常囤货情形时通报,食药署将进行评估调查,必要时会同地方卫生局启动实地稽查。

食药署针对社区药局通报困难订货之品项,已函请药品许可证持有者,按日回报药品库存量、出货至医疗机构及社区药局之数量及其占比,并请相关医疗院所回报108 年 1 月 1 日至109 年 3 月 31 日期间药品进货量及库存量等采购资料 (含各月平均用量、月进货 量、月库存量等) ;依据3月23日至3月25日期间药商填报药局端药品供应量约占总出货量25%,未来如查许可证持有者及医疗院所有违反上述原则之情事,食药署将会同地方卫生局启动实地稽查。

有关疫情冲击我国原料药供应一事,食药署已与药业公协会合作,盘点防疫情期间恐有短缺疑虑之原料药,并持续追踪原料药供应情形。针对有原料短缺疑虑之药品,则请药商寻求其他原料药来源,食药署并加速原料药相关案件之审查流程,亦与制药相关公协会研议扩大原料药自产量能。

食药署呼吁药商、医事机构及医疗专业人员,如有药品短缺之虞,应尽速于食药署「药品供应资讯平台」通报;如有发现异常囤货情事,可向食药署专案信箱「tfdawatch@fda.gov.tw」通报,以维护药品供应秩序,共同维护防疫期间药品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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