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呼籲各界共同維護防疫期間藥品供應穩定

有關近期新聞媒體報導社區藥局藥品供應不穩等情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說明,為避免藥品供應鏈不穩造成藥品市場囤貨、供貨不均,已於109年3月17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藥品供應管理原則」,要求醫療機構或藥局採購藥品,應依原則採前一年月平均實際用量採購,如超過前一年月平均實際用量一成以上,藥商應向食藥署報請同意,方得出貨,以維持藥品供應穩定。食藥署並設置專案信箱「tfdawatch@fda.gov.tw」,供外界發現異常囤貨情形時通報,食藥署將進行評估調查,必要時會同地方衛生局啟動實地稽查。

食藥署針對社區藥局通報困難訂貨之品項,已函請藥品許可證持有者,按日回報藥品庫存量、出貨至醫療機構及社區藥局之數量及其佔比,並請相關醫療院所回報108 年 1 月 1 日至109 年 3 月 31 日期間藥品進貨量及庫存量等採購資料 (含各月平均用量、月進貨 量、月庫存量等) ;依據3月23日至3月25日期間藥商填報藥局端藥品供應量約佔總出貨量25%,未來如查許可證持有者及醫療院所有違反上述原則之情事,食藥署將會同地方衛生局啟動實地稽查。

有關疫情衝擊我國原料藥供應一事,食藥署已與藥業公協會合作,盤點防疫情期間恐有短缺疑慮之原料藥,並持續追蹤原料藥供應情形。針對有原料短缺疑慮之藥品,則請藥商尋求其他原料藥來源,食藥署並加速原料藥相關案件之審查流程,亦與製藥相關公協會研議擴大原料藥自產量能。

食藥署呼籲藥商、醫事機構及醫療專業人員,如有藥品短缺之虞,應儘速於食藥署「藥品供應資訊平台」通報;如有發現異常囤貨情事,可向食藥署專案信箱「tfdawatch@fda.gov.tw」通報,以維護藥品供應秩序,共同維護防疫期間藥品穩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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