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车辆主要驾驶人

【记者黄山高高雄报导】车主如有为了任何原因将车子登记在某人名下,实际却是他人在使用车辆,停车费、通行费不再需要由登记者交给使用人,主要驾驶人登录政策自去年4月正式上路,一旦车辆经登录主要驾驶人后,停车费及高速公路通行费等相关缴费及催缴通知,皆会寄至所登录主要驾驶人,可避免车主收到未缴费所衍生的罚单,产生不必要的困扰。

监理单位说明,申请登录主要驾驶人时,汽车所有人可利用以下管道申办:1.监理服务网(https://www.mvdis.gov.tw/),于驾驶人/主要驾驶人设定项下网页申请。2.网路下载「主要驾驶人申请书」并黏贴汽车所有人身分证影本及主要驾驶人之驾照影本,临柜(服务中心)、邮寄、传真或本所举办宣导活动现场皆可受理。

如汽车主要驾驶人有变更时,请记得向公路监理机关办理异动登记,以确保汽车主要驾驶人登录资料正确性。

监理所提醒车主们:目前交通部推动之汽车主要驾驶人登记制度仅针对停车费及通行费的部分可直接通知主要驾驶人,其他如牌照税、燃料费缴费通知单及交通违规罚单仍会寄给车主,等到制度推动成熟后,未来才会进一步研议罚单是否直接寄给驾驶人,如果有其他相关之问题,请迳向车籍所在地监理机关洽询,以确保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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