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使用停驶或报废可节税

【记者黄上容高雄报导】4月是开征「牌照税」的月份,相信很多车主已完成缴纳,但车辆如果不使用,可先办理停驶或报废,结清欠费,即可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税金支出。

旗山监理站杨财惠站长表示,车辆如果不使用,车主可将号牌及行车执照缴回监理机关,办理停驶或报废,同时结清积欠的违规罚锾、汽燃费及牌照税计算至停驶或报废前一日,停驶期间或报废后,即免征燃料费及牌照税。

杨财惠提醒欲办理停驶或报废的民众,汽车因故停驶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年,逾期会被注销牌照,须重新领牌,才能再行驶,停驶超过3个月,复驶另须临时检验合格。

汽车报废,则不得再申领牌照使用,一旦办理「停驶」或「报废」后,车辆仍无牌照行驶道路者,依法将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

109年汽燃费提前缴纳「先缴先赢520,百万礼券送给您」抽奖活动将至5月20日止,尚未缴纳汽燃费的车主,可别错过活动好康讯息,活动详情欢迎迳洽车辆管辖监理机关询问。
图说 车辆如果不使用,可先办理停驶或报废,结清欠费,即可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税金支出。 (黄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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