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放假行事历出炉 过年休7天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今天公布,行政院核定的民国110年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全年总放假日数116日,3天以上的连续假期共8个,其中农历春节放假7天。

其他的连续假期包括开国纪念日(3日)、228和平纪念日(3日)、儿童节及民族扫墓节(4日)、端午节(3日)、中秋节(4日)、国庆日(3日)及111年开国纪念日(3日)。

人事总处下午透过新闻稿表示,行政院长苏贞昌考量民众返乡团圆需求,并适度舒缓年节交通,自109年起,农历春节调整为自小年夜开始放假,110年农历春节连续假期为2月10日起至2月16日,共放假7日,考量各级学校寒假起迄日为1月21日至2月10日,经参据教育部意见,于2月20日(周六)补行上班。

另外,由于中秋节(9月21日)适逢周二,9月20日(周一)调整放假,并于9月11日(周六)补行上班,110年共有2个调整上班日。

人事总处说,其余连续假期的补假,均依「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办理。其中依内政部函释,儿童节及民族扫墓节为同一日,并适逢周日,于4月2日(周五)及4月5日(周一)补假,因此,儿童节及民族扫墓节有4日连续假期。

人事总处说明,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仅适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公务人员,至于公营事业机构人员的放假,原则上比照办理;军人的放假,则属国防部主管权责,应依该部规定办理。另各级学校适用的学年度行事历,是由各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订定。

此外,民间企业人员的放假涉及劳动基准法相关事项,应依该法主管机关劳动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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