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燃料费恐强制扣款扣薪

【记者黄上容高雄报导】尚未按期缴纳汽、机车燃料使用费的车主注意了,针对往年开征后尚未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的车主,监理机关会再以双挂号方式寄发「汽车燃料使用费补缴通知书」,车主如仍未依期限缴纳,除处新台币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外,将接到法务部执行分署寄送的传缴通知书,如未于传缴通知书之应到日期前缴纳,执行分署接下来就会采取扣押存款、薪水甚或查封动产、不动产等各项执行手段。

此外,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所支出的执行必要费用,例如:邮资、金融机构扣押手续费用等,依法都由义务人负担,也就是随着案件执行,各种执行必要费用也会随之增加。

高雄区监理所提醒您,请按期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避免延迟缴纳遭处罚锾及移送法务部执行分署强制执行,影响自身权益。如有困难无法一次全部缴纳,可主动向执行分署申请分期缴纳汽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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