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从国外带回糖果饼干 未查验贩售业者才会罚 自用量上限广征意见中

有关媒体报导,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表示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预告修订民众以国际邮包或搭机带回的一般食品,每日不得1,000美元且不得超过6公斤一事,卫福部特别强调,本案仍是草案预告阶段,依在预告期间所蒐集的意见,整体评估考虑,在未广征社会对本案意见,获得共识前,衞福部绝对不会贸然施行,民众单纯自用,不必担心受罚。

卫福部也表示,此次预告草案目的,是为避免不法业者钻漏洞,假借以个人自用名义,却分多次携带或进口食品后,再透过实体店面或非实体店面贩售未经查验许可之食品,对民众食品安全造成风险。

因此,如果食品业者输入食品,没有向食药署申请输入查验,即予以贩售。又或者从国外以自用的名义购(带)入,但未向食药署申请输入查验,却拿去贩售,这些情况经查证属实者,就违反食品安全衞生管理法第30条,会以第47条第1项第14款,处新台币3到300万元罚锾。其余民众单纯自用,不必担心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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