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携带总量250片以下之口罩免申报、免输入许可

经济部表示,因应口罩边境管理新措施,入境旅客携带总量250片以下之口罩,不论医用或非医用,得免申报及免输入许可,迳由绿线台通关。国际贸易局(下称贸易局)本(16)日公告,旅客入境携带总量250片以下者,不论医用或非医用,免向贸易局申请输入许可;旅客入境携带250 片以下之医用口罩,免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申请医疗器材个人自用同意文件。

兹对于实施之新措施,举例说明如下:
1. 旅客携带300 片口罩入境,其中200 片医用口罩,100 片非医用口罩,200 片医用口罩未逾食药署规范限量,无须向食药署申请个人自用同意文件。但医用及非医用计300 片,已逾贸易局规范限量,超过之50 片口罩,应向贸易局申请输入许可。
2. 旅客携带400 片口罩入境,其中300 片医用口罩,100 片非医用口罩,300 片医用口罩已逾食药署规范限量,超过之50片医用口罩应向食药署申请个人自用同意文件;医用及非医用计400 片,也逾贸易局规范限量,超过之150 片口罩,应另向贸易局申请输入许可。

另财政部关务署表示,旅客携带超逾250片口罩入境,应填具中华民国海关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并经红线台通关。超过部分为非医用口罩者,应先向贸易局线上申请输入许可,于通关时,出示贸易局输入许可号码,始得入境;如为医用口罩者,除申办贸易局输入许可外,另应向食药署书面申请个人自用同意文件,旅客应检具货品进口同意申请书及专案进口医疗器材供自用之切结书等资料迳向该署申办。至申办流程,请迳至贸易局网站/口罩输入许可QA(网址: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70&pid=703895)及食药署外网(网址: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237)查询。

另对于择由红线台申报通关者,如未检具相关输入许可文件,关务署表示得依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10条规定,办理留关,俟取得贸易局输入许可号码或(及)食药署输入许可文件,经海关查验,始得提领;未能取得者,应予办理退运出口或声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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