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网购及代购商品风险高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经检验合格商品

网路购物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费型态,为确保网购商品之安全性,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已要求网路卖家于网路贩售应施检验商品时,应于销售网页主动揭示商品检验标识或提供商品已完成检验程序之证明,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惟迩来兴起之「网路代购贩售」模式,由代购业者为消费者向国外订购商品,却用消费者名义以自用品免验输入方式规避检验,然而该等应施检验商品均未符合检验规定。标准检验局表示,该等代购商品仍应符合检验规定,网路代购业者应依规定完成检验程序。

有关消费者自行上国外网站购买应施检验商品,虽得以自用品申办免验方式输入,然需自负商品安全责任,面临如电器商品适用电压、插头型式,或婴幼儿用品(如:车用儿童保护装置、手推婴幼儿车)因体型等不同,而无法完全适用,甚至售后维修、保固等保障不足问题,因此标准检验局鼓励民众在国内购买应施检验商品以获取应有保障。而网路代购贩售应施检验商品,因其实际将商品引介进入国内消费市场,并使消费者透过该引介而取得该商品,是实质输入者,即为商品检验法所规范之报验义务人,代购业者如输入未完成检验程序的商品,恐将涉及违反商品检验法第6条规定逃避检验,而受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处分。

另为因应网购商品盛行,标准检验局针对媒体报导、民众关注及不符合检验规定居高之商品,办理网路市场检查,查核应施检验商品是否标示商品检验标识,并规划建置资讯系统自动蒐集与分析高风险商品及卖家,列为优先查核对象,强化网路监管,以确保市场上之应施检验商品符合检验规定,防制不安全商品于市场贩售。

该局持续与网路各大平台保持良好沟通与合作管道,主动针对涉违规商品进行宣导下架,维护网路商品交易安全性。同时提醒消费者应选购于网页中有揭示商品检验标识或提供完成检验程序证明之商品,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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