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于八大类场域活动应佩戴口罩 劝导不听者将开罚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昨(2)日表示,我国已于12月1日起实施「秋冬防疫专案」,强制要求民众于八大类高感染风险场域活动时,务必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且经劝导不听者,将依法开罚。

指挥中心进一步说明,八大类场域包含「医疗照护、公共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洽公机关(构)」等(例示名称如附件),由于这些场域具不易保持社交距离、会近距离接触不特定人士等特性,因此强制要求民众于这些场域活动时应佩戴口罩,以防范武汉肺炎及其他经由飞沫、空气传播的疾病传播的风险。

指挥中心指出,民众若未依规定佩戴口罩,经场所人员劝导不听者,将由地方政府依传染病防治法第70条第1项规定,裁罚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如果民众在上述场所内有饮食的需求,在与不特定对象保持社交距离或有适当阻隔设备(如隔板)的前提下,可在饮食期间暂时取下口罩。

指挥中心提醒,由于高感染传播风险场域之相关场所众多,无法一一列举,原则上符合「不易保持社交距离,会近距离接触不特定人的室内场所」这项条件,即使进入之场所未被列在例示名称中,仍应佩戴口罩。此外,民众若发现有人未依规定佩戴口罩,应告知场所人员处理,由场所人员先予劝导,经劝导仍不听者,场所人员可蒐集相关事证及资料向地方政府进行检举。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