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韩籍旅客居家检疫期间违规外出 刻意失联

2名韩籍旅客居家检疫期间违规外出,刻意失联

中央地方合力围堵,依法重罚绝不宽贷

高雄市两名韩籍旅客(夫妻关系)于109年2月25日自韩国搭机来台,为居家检疫隔离之列管个案并入住苓雅区饭店进行居家检疫隔离14天,至3月11日零时方解除隔离。3月10日中午该两名旅客投宿的旅馆向卫生单位举报渠等自行外出,未依规定留在旅馆检疫居家检疫,经查2人皆涉及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5条第2项规定:「违反各级卫生主管机关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第1项第4款规定所为之检疫措施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卫生所防疫人员会同辖区员警、里干事随即至旅馆开立举发通知书,惟当事人现场悍然拒绝签收举发通知书。

3月11日上午卫生局开立2张15万元行政裁处书送达旅馆,与现场卫生所人员及警力会合,然该两名旅客不顾防疫人员及警力的阻拦,迳行离开旅馆无法完成送达程序并失联,3月13日及3月27日卫生局报请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转请警政署进行个案协寻及境管相关事宜,因该两名旅客离开高雄市后手机经常性关机,隐藏手机讯号,规避警方协寻,3月26日晚间经高雄市警察局联系到该两名旅客,表示欲从桃园国际机场出境即挂电话,经高雄市警察局手机定位协寻,随即于3月27日组成防疫专案组北上侦查,经韩国驻台办事处、台北市警察局及卫生局协助下,已于3月30日完成行政裁处书送达,并于4月1日移送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境管;惟4月2日中午接获移民署通知,两名韩籍旅客预计从桃园机场搭机出境,显见此对韩籍夫妻,企图规避缴纳罚锾,且无视全球疫情风险,漠视台湾检疫规范,藐视防疫公权力,挑战我国人防疫之共识与决心。

卫生局严正说明,民众居家检疫/隔离期间,务必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可请家人及同住者帮忙,或透过网路购物、外送平台等管道满足饮食、生活物品需求;如有就医需求可拨打疾病管制署防疫专线1922或请拨打卫生局防疫专线723-0250,依卫生单位指示就医;独居或全家被隔离者如有送餐、收垃圾需求,务必通知里干事或卫生局防疫专线713-4000转1234或723-0250,将有专人协助处理,切勿任意外出,以免触法。再次呼吁违反居家隔离者,将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执行指定场所强制安置;违反居家检疫者,处10万元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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