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对瑞北夜市筹设 高雄市政府将审慎处理

夜市设置与住户安宁常是一体两面,生意越好、人潮越多的夜市,往往也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质。为推动摊集场合法化、订定统一标准,高雄市政府于101年订定「高雄市摊贩临时集中场管理自治条例」,要求未经核准的道路上既有摊集场组成管理委员会,后经高雄市议会修正于108年11月11日前完成筹设,今年再经议员提案经议会修正延长申请期限至109年5月11日止,并于11月11日前完成筹设并经议会同意,始得继续营业。

其中,位于前镇区的瑞北夜市,已于延长期限前取得永丰路至瑞祥街沿线一楼住家52%的住户同意书,依法向市府经发局提出筹设申请,并于7月21日至8月21日在经发局官网、前镇区公所,以及瑞兴里、瑞文里、瑞昌里办公处等处所办理公开阅览,提供居民及相关人员审阅及表述意见。

今(19)日下午瑞兴里里长黄登科、瑞文里里长邱吉弘率领数十位里民前往四维行政中心陈情,抗议瑞北夜市筹设申请,并指出该夜市于既成道路上摆摊营业以来,造成当地交通打结、民众出入不便,同时营业后常造成街道环境脏乱无人清理,加上夜间噪音、油烟污染更让当地居民不堪其扰,严正抗议该夜市于既成道路上筹设营业。

经发局由主秘吕德育代表接受民众陈情,并收下住户代表陈情书,并表示后续将依法定程序就瑞北夜市管委会设置情形召开工作小组现勘,连同居民诉求一并提供审查小组参考,另外亦将请瑞北夜市管委会针对民众陈情意见积极改善,做好敦亲睦邻工作,住户同意比例高低亦为后续审查小组审查重点,务求双方达成共识后才有可能同意筹设。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