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決定對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產製進口陶瓷面磚展開反傾銷調查

關務署表示,國內產業台灣陶瓷工業同業公會及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下稱申請人)申請對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產製進口陶瓷面磚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依申請人提供資料認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產業之合理懷疑,為查明申請人是否確遭進口產品不公平競爭,已就本件申請案作成議案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經會議決議展開調查,並於109年10月28日公告,以確保公平合理的貿易環境。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財政部已依法移請經濟部就有無對我國產業造成損害進行調查,經濟部依該辦法第12條規定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40日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若經認定有損害我國產業者,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70日內,作成有無傾銷之初步認定,再據以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指出,本案涉案貨物為以黏土或其他無機質原料加以成型,經高溫燒結而成,無論有釉或無釉,且最高耐熱溫度未達攝氏1,500度之陶瓷面磚,包括壁磚、地磚及鋪面磚等;且其貨品規格為厚度未達21公釐、各邊長為7公分或以上、吸水率以重量計不超過17%之面磚;主要用作牆面、地面之裝修材料,同時具有裝飾及保護功能。該署並說明,本案調查範圍,排除異形陶瓷面磚,利害關係人如欲就涉案貨物範圍或公告內容表示意見或提供資料,請於公告日起20日內將書面資料正本提供該署(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申請書公開版及展開調查公告請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調查中案件)查閱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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