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出国工作也是只能携带5盒口罩出境

有关中时电子报报导有台商在台商微信群里表示,只要表明自己是台商身分,需在工作地居住达3个月以上,即1人可携带500个口罩出境一事,与事实不符。

关务署表示,因应武汉肺炎疫情严峻趋势,为确保国内口罩供应国内民众所需,以保障国人健康,自109年1月24日起至109年2月23日,旅客随身携带口罩出境无须向海关填送出口报单之合理自用数量,以每人最多5盒(每盒50片)为限,不因旅客身分及出国目的而有不同,上开合理自用数量,该署将视疫情发展状况及国内口罩产能情形,滚动检讨。上开台商陈述内容显与事实不符,关务署特此呼吁澄清。倘发现违规情形,将依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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