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边投票边开票 绿委提案修选罢法

据中央社报导,2019年九合一选举绑公投,衍生「边开边投」状况,民进党立委张宏陆提出选罢法修正草案,明定同一县市的所有投票所及投票人投票完毕后,才能进行开票,保障选举公正性。

张宏陆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在22日立法院会报告事项中一读,并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张宏陆在提案说明中指出,根据2018年直辖市长选举统计,台北市最早开票时间为下午4时,但投票完毕最晚时间是晚间8时20分,等于在开票后的4小时20分钟期间,还有选举人正在投票;而最早开票完毕的时间是下午6时,在某投票所开票完毕后,还有选举人还没投票。

张宏陆表示,部分投票所边投票、边开票的争议,「沦为国际笑柄」,许多民众一边排队一边看电视或网路开票现场直播,有改变排票者的投票意向之虞,严重影响选举公平及公正性,民众普遍认为这已违法、有选举无效之虞,因此修法统一时间开票,有其必要。

张宏陆提出的选罢法修正草案中明定,同一直辖市或县市的所有投票所及投票人投票完毕后,才能进行开票,开票时应当众唱名。

张宏陆指出,选举赌盘以赔率影响选民投票意向,严重妨害选举的公平性,如果是非民意所向的候选人当选,更影响未来施政方向、阻碍民主社会正向发展;依现行法规定,经营选举赌盘只触犯刑法第268条赌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00元以下罚金,刑度及罚金甚低。

草案中增订,意图营利,以公职人员选举结果为标的,供给赌博场所或聚众赌博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500万元以上罚金,盼能遏止选举赌博歪风。

另外,张宏陆指出,每逢选举时,选票上的候选人相片与候选人实际样貌「相差甚远」,民众投票时恐产生混淆;因此草案中增订,候选人登记时应备具最近6个月内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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