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投票通知單可當投票證據 中選會:通知單與計票無關

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投票在即,通訊軟體上謠傳,要市民「保留投票通知單,萬一開票數字不合,可以當證據自己沒去投票。」假訊息(如附圖),中選會駁斥:投票通知單與計票無關。
中選會說明,投票通知單載有投票人投票所地點及投票人名冊之頁次與號次,是便利工作人員查對投票人名冊,確認投票資格並發給罷免票,投票人如未攜帶投票通知單,工作人員仍會依據國民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查對投票人名冊,發給罷免票。因此,投票通知單與計票並無任何關聯。
中選會也說,6月6日的罷免投票選務,中選會係主管選委會、高雄市選委會則是主辦選委會,中選會及所屬選委會向以公平、公正、公開辦理選舉及罷免,開票完畢後即宣布各該投票所之開票結果,除張貼投開票報告表於投開票所讓民眾周知外,隨後即將投開票報告表速送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進行登載作業,以傳送至高雄市選情中心計票系統;整個開票過程,全程都有監察員在場監督開票作業,亦允許民眾在開票時予以錄影,過程相當嚴謹且公開透明,6月6日的罷免案選務即會依此程序及相關規定辦理。
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都是台灣民主精神重要的一環,不論立場為何,都應更尊重,民眾也不該隨意散播不實謠言,影響投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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