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很憂心 兒童遊戲設施驚傳斷指

某百貨公司兒童遊戲場設施於十月上旬驚傳斷指意外,一個孩子在玩溜滑梯時,左手拇指被塑膠帆布下露出的固定線拉扯,導致手指當場斷裂意外。立法委員王婉諭表示,「得知這個消息時令她非常意外,原本該是希望讓孩子開心遊玩的遊樂場,怎麼會發生如此嚴重的斷指意外?」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邱顯智及新竹市議員蔡惠婷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兒童遊樂場設施備查率偏低、適用法規及罰則不一、發生意外事故後未有停止使用的標準作業程序、移動式遊具未有相關規範等問題,要求主管機關應負起相關責任,以保障幼兒安全。

 

接獲陳情的市議員蔡惠婷說,「沒想到室內軟質遊戲場,竟然會發生這麼驚人的意外!」2016 年開幕的遊戲場,竟然讓孩子手勾到滑梯邊脫落的繩索當場扯斷。而發生意外過後一周後仍未封起來,也造成孩童遊戲的潛在風險與危機。

 

邱顯智指出,根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所提供資料顯示,目前各主管機關的設施備查率偏低,國教署完成被查率僅15%、營建署26%、教育部67%,預計要到 2023 年,才會全部完成備查。另外,《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14條規定:「兒童遊戲場設施發生危害兒童安全之情事,兒童遊戲場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機關『妥處』」,到底要如何「妥處」?仍未有明確規範,可能導致兒童落入更大的安全風險。

 

王婉諭指出,目前各個場域附設的兒童遊樂設施,主管機關分屬不同單位,所適用的法規及罰則也都不一樣,不僅難以規範及保障幼兒及兒童們的安全,民眾若不幸遇到發生受傷的情形時,也難以於第一時間尋求所適用的救濟管道。

 

王婉諭強調,事發當下現場僅有簡易急救箱,事後詢問現場工作人員,公司是否給予急救訓練?員工僅支吾其詞地回覆,「簡單的都會啦」。而《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8條明定,「兒童遊戲場應設置管理人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辦理該員教育訓練課程,提升安全知能。前項管理人員應接受講習或訓練,其課程及時數,由本規範之主管機關定之。」由此可見,目前法規難以確保各主管機關落實情形,一旦發生危險、恐會錯失黃金救援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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