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籲共識 跟蹤騷擾防制速立專法

現代婦女基金會於103年針對大專院校女學生進行查察,統計顯示有12.4%曾受跟騷,也就是八位中有一位。根據警政署統計,以關鍵字搜尋110報案系統大約有8,000件、加上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性騷擾防治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則多達25,000件。顯示問題極為嚴重!由於日前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也讓跟蹤騷擾防制應盡速完成立法的訴求再次浮現,立委葉毓蘭偕同鄭麗文、吳怡玎、李貴敏、洪孟楷以及台灣防暴聯盟、現代婦女基金會等人,召開記者會盼跨黨派共同支持民間共識版專法。

 

跟蹤騷擾防制專法推動可說是一波三折,行政院曾於107年4月送請立法院審議「糾纏行為防製法草案」,並在107年5 月16日由立法院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逐條審查完畢,惟警政署卻於108年4月26日黨團協商時提出「跟蹤騷擾防製法暫不宜推動說明資料」。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再於本會期109年4月13日排審相關法案時,內政部長徐國勇承諾於半年內提出草案,後來內政部於10月13日公告送行政院審查之「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然因民間團體代表以及立委堅持通過民間團體共識版本,而致再次擱置。

 

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王珮玲指出,10月內政部版本令人失望,把跟騷化約成性騷擾,等調查、處理完性騷擾一年內再犯才構成跟騷。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發部主任王秋嵐指出,內政部版跟騷變成性騷擾再犯,已經事發才用刑罰補救於事無補,現有警察局、學校性騷擾申訴,實際做法最少要6到7個月才有結果、緩不濟急。

 

立委葉毓蘭表示跟騷專法需及時介入、快速防制、有效回應。立委鄭麗文認為,內政部牛步立法,版本內容與民間期待太大難以置信。舉丁允恭的權勢性侵個案,事後對被害人持續進行線上跟騷,使其受創極深,立法相當有必要。立委吳怡玎指出,跟騷可能只是開始,之後會衍生不同性侵、傷害、殺人等樣態,如果事前就處理,或許就不會演變成更嚴重的案件,其實也可以降低警察的案件負擔。立委李貴敏表示,前內政部長葉俊榮曾宣稱會在107年立法,當作母親節禮物,徐部長在今年4月也承諾提出行政院版,卻連連跳票。

 

最後與會立委及民間團體提出「要院版專法、要即時介入、禁止跟騷再犯、禁止報導二度傷害」的「二要二禁」主張訴求,盼不分黨派均能支持民間團體共識版草案,要讓加害人警惕卻步、受害人得到即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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