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要求停工 質疑石頭營光電開發

位於屏東縣枋寮鄉石頭營的光電開發案,施工過程中發現日軍軍事要塞兩處機槍堡,經當地居民陳情,擔心文化資產遭到破壞以及山坡地整地造成土石流,立委陳椒華現場會勘,確認部分坑道已有崩塌現象,且日前居民更於計畫開發區域南面近新開村處發現未爆彈數顆,因此再偕同居民、文資提報人林炫耀呈現現場狀況、施工震動可能導致的坑道崩壞,以及挖到未爆彈對於施工單位與居民安全的疑慮,請文化部與經濟部回應,並進一步確認因應對策。

 

立委陳椒華表示,石頭營是二次世界大戰後日軍為防守美軍登陸枋寮而建造的軍事要塞,佔地103公頃且至今保留完好,也成為台灣稀有物種扁鼻蝠黃金蝙蝠群棲息地,是結合世界歷史與在地生態很棒的文化資產,是枋寮珍貴的在地特色,但因光電業者選址於此而引發爭議。

 

陳椒華認為,在文化資產價值調查評估未完成之前,應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要求停工,否則施工過程對於文化資產所造成的可能損害,或因震動而造成坑道崩塌等,否則業者因趕工壓力而造成文化資產不可回復之損害,文化部與經濟部都要負責。

 

石頭營文化資產提報人林炫耀表示,這位於屏東枋寮的二戰石頭營要塞,經過本人花了三年時間調查,在100公頃範圍內就有60多座軍事設施,為目前台灣僅存、也是世界罕見的完整二戰日軍軍事遺址,未料竟成為光電業者選址地點。

 

業者星耀能源董事長林恬宇在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實施計畫前已知此處有30幾處文資,未料施工時又發現有其它文資。陳椒華質疑,在已知有歷史資產的情況下,為何還選擇在該地開發破壞歷史資產?且業者對外説法避重就輕,都不對外説明目前的施工範圍是在第一期工程區域,接下來會擴大到石頭營要塞一半以上區域,對於當地的文化資產和生態環境是一大浩劫。

 

陳椒華強調,石頭營從1944年二戰日軍時期到國軍接收後至2005年止,都是軍事重地,日前被當地民眾發現廠商預期施工地點上,有7顆未爆彈,更罔論地下潛在的未爆彈數量。然而,業者仍持續不斷施工,怪手、卡車皆有可能挖到和壓到彈藥,而且太陽能板打樁的工程震動,也可能引發未爆彈的危險性,實在不適合做開發,但屏東縣政府也未有任何作為,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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