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立委要求 儘速評估風災永久屋

2009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地區,基於安全考量,政府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簡稱重建特別條例),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同時,由政府提供國有土地給民間單位興建永久屋,並透過贈與契約,無償移轉房屋所有權給符合資格的災民。因此,造就永久屋及其坐落土地所有權分屬不同人的狀況。

 

如今莫拉克風災已屆滿十年,重建特別條例已於2014年廢止,而居民對永久屋基地現有空間無法滿足生活需求、建物及土地產權歸屬和返回原居地限制等問題仍有許多意見,為了回應永久屋居民的心聲,立委伍麗華與鍾佳濱於立法院共同舉辦「未承諾永遠的永久屋」公聽會。伍麗華要求行政院成立「永久屋政策評估及處理小組」,全面評估山林復育情形並督導各部會及縣市政府調整三方契約、土地使用管制計畫、產權歸屬等相關措施。

 

鍾佳濱指出,隨著時間推移,永久屋與土地所有權人不同,衍生許多使用課題,例如:核配戶人口增加,空間不敷使用或永久屋日漸老舊有原地擴建或修建之需求;或因欠債導致永久屋被法拍;也有佔用國有地新建違建營業,被強制拆除等。連同當初贈與契約約定事項皆有待釐清,包括:房屋重建,可否繼續使用土地?繼承人重建,可否繼續使用土地?非核配戶,如直系卑親屬長大所生的小孩,回原居住地,房子是否要繳回?

 

伍麗華表示,這些問題已經存在很久,若行政部門積極處理,依照現行法規,有些是能夠得到解決的。她舉例,過去她在屏東縣政府原民處處長任內,就成功的修訂自治條例釋出備災用地提供族人自費興建、將永久屋民宿合法化、爭取修訂災害防救法,明定永久屋不得成為法拍標的物,以及爭取好茶國賠案敗訴裁判費用。

 

至於居民不斷訴求的返回原居地問題,伍麗華認為,人要能夠安居樂業,取決在人與土地、人與社會及人與自然的連結與調和,否則哪裡都可以是家,大家當然還是希望政府能協助居民落葉歸根,即便目前無法,至少也應讓居民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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