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报导/王凯民>领纾困补助 也应保障员工权益

外界质疑领取经济部纾困补助的公司,是否有一手拿补助、一手违法裁员的情形发生?对此,立委赖香伶指出,根据经济部提供的报告指出,今年疫情开始四月到十一月受补助期间,有2家公司侵害劳工权益、8家公司非营业中且无发薪事实、18家公司歇业解散、54家公司减班休息。然而,向上述共84家影响劳动权益的公司,追回212万补助金,仅占经济部纾困补助761亿的万分之2。如此低的比例,让人不免质疑是否还有其他隐匿、未发现的状况,要求经济部应加强查核,积极保障劳工权益。

 

赖香伶表示,经济部于第一次纾困追加预算中,编列382.7亿元,第二次纾困追加预算中,编列378.93亿元,共耗资761.63亿元,用于制造业、技术服务业、商业服务业及会展产业的薪资和营运资金补贴措施。经济部补助申请规定中,明述公司在受补助期间,「不得对劳工实施减班休息、减薪或裁员等减损员工权益之行为」。

 

赖香伶指出,在10月21日第二次纾困追加预算党团协商中,要求经济部、交通部、教育部应该和劳动部交互勾稽,了解公司在领取补助期间是否有未依法给付工资受裁处的情形,如有应追回补助。

 

赖香伶再以统计数字质疑,和去年同期比较,非自愿离职的劳工人数大幅增加,共有十万劳工面临资遣离职,显见企业确实拿到政府的纾困补助,然而资遣潮却未减反增?而每年的失业高峰在年末之际,总担忧这些失业人数是否会再创新高?因此,劳动部须挹注相关资源,拟定配套措施,让劳工可以安心度过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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