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領紓困補助 也應保障員工權益

外界質疑領取經濟部紓困補助的公司,是否有一手拿補助、一手違法裁員的情形發生?對此,立委賴香伶指出,根據經濟部提供的報告指出,今年疫情開始四月到十一月受補助期間,有2家公司侵害勞工權益、8家公司非營業中且無發薪事實、18家公司歇業解散、54家公司減班休息。然而,向上述共84家影響勞動權益的公司,追回212萬補助金,僅佔經濟部紓困補助761億的萬分之2。如此低的比例,讓人不免質疑是否還有其他隱匿、未發現的狀況,要求經濟部應加強查核,積極保障勞工權益。

 

賴香伶表示,經濟部於第一次紓困追加預算中,編列382.7億元,第二次紓困追加預算中,編列378.93億元,共耗資761.63億元,用於製造業、技術服務業、商業服務業及會展產業的薪資和營運資金補貼措施。經濟部補助申請規定中,明述公司在受補助期間,「不得對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減薪或裁員等減損員工權益之行為」。

 

賴香伶指出,在10月21日第二次紓困追加預算黨團協商中,要求經濟部、交通部、教育部應該和勞動部交互勾稽,了解公司在領取補助期間是否有未依法給付工資受裁處的情形,如有應追回補助。

 

賴香伶再以統計數字質疑,和去年同期比較,非自願離職的勞工人數大幅增加,共有十萬勞工面臨資遣離職,顯見企業確實拿到政府的紓困補助,然而資遣潮卻未減反增?而每年的失業高峰在年末之際,總擔憂這些失業人數是否會再創新高?因此,勞動部須挹注相關資源,擬定配套措施,讓勞工可以安心度過年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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