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报导/王凯民>建议设置 身心障碍者保险基金

我国已经宣示加入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政府与民间便应戮力采取适当措施,包括立法以修正或废止构成歧视身心障碍者之现行法律、法规习惯,实践共同消除对身心障碍者的一切歧视作为。但长久以来我国由于自身生理条件与保险业者商业考量之因素,投保保险的数量长期偏低;政府虽然以微型保单及加强稽核、处罚等方式希望消除此一不公平现象,惟保险公司承作商业保险追求利润下,成效并不显著。对此,民众党立委高虹安、赖香伶、张其禄、邱臣远、蔡壁如举办公听会,希望借由身心障碍者团体、学者专家与政府间的对话,积极找出促进身心障碍者保险权益的方向。

 

高虹安表示,保发中心统计之身心障碍者资料,107年及108年寿险业身心障碍者新契约承保件数分别为52,146件及47,758件,未承保件数各为17,822件及19,781件,比率分别为25.47%及29.29%,未承保比例过高。12月15日金管会发布新闻,今年已对新光产、明台产、远雄人寿、台银人寿及合库人寿五家寿险业者拒保身心障碍者开罚,每家处罚六十万。先不论这五家保险业者中,台银与合库是公股公司,带头违反规定;金管会虽然开罚,但原本可罚60万-1200万,金管会却一律处罚最低金额60万,完全看不到政府保障身心障碍者的决心;对于年保费收入破两兆的保险业而言,五家共300万的罚锾到底有甚么吓阻性?

 

高虹安呼吁,政府要从根本解决问题,卫福部与金管会不要互相推卸责任,也要承认目前政府在相关问题上有待努力,并且通力合作;事实上,这个问题牵涉到身心障碍者人格维护、经济安全、照顾支持与独立生活机会等相关权益的规划、推动及监督等事项,属于卫福部的权责;牵涉到保险服务之规划、推动及监督等属于金管会的职权。

 

高虹安主笔提出《身心障碍者保险权益促进基金设置管理条例》草案,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盼由民间与人身保险业者提拨资金,设置身心障碍者保险权益促进基金。基金用途之一,除了补助业者订定符合身心障碍者条件的保险、并提升承保数量外,也规定在有需要时,由基金适当补助保险费用,以期在维护商业保险的精神、不过度增加业者负担下,让身心障碍者与一般社会大众同享人身保险的保障。

 

高虹安委员认为,法案的修法过程几经波折,光在制定的主管机关上,就遇到卫福部与金管会各自的抗拒,在基金资金来源的筹措上,也面临财政纪律法与预算法规的限制,而无法强制政府出资。本次推出草案版本,盼能透过公听会与各界讨论,让立法更为精进,以共同保障身心障碍者的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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