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建議設置 身心障礙者保險基金

我國已經宣示加入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政府與民間便應戮力採取適當措施,包括立法以修正或廢止構成歧視身心障礙者之現行法律、法規習慣,實踐共同消除對身心障礙者的一切歧視作為。但長久以來我國由於自身生理條件與保險業者商業考量之因素,投保保險的數量長期偏低;政府雖然以微型保單及加強稽核、處罰等方式希望消除此一不公平現象,惟保險公司承作商業保險追求利潤下,成效並不顯著。對此,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賴香伶、張其祿、邱臣遠、蔡壁如舉辦公聽會,希望藉由身心障礙者團體、學者專家與政府間的對話,積極找出促進身心障礙者保險權益的方向。

 

高虹安表示,保發中心統計之身心障礙者資料,107年及108年壽險業身心障礙者新契約承保件數分別為52,146件及47,758件,未承保件數各為17,822件及19,781件,比率分別為25.47%及29.29%,未承保比例過高。12月15日金管會發布新聞,今年已對新光產、明台產、遠雄人壽、台銀人壽及合庫人壽五家壽險業者拒保身心障礙者開罰,每家處罰六十萬。先不論這五家保險業者中,台銀與合庫是公股公司,帶頭違反規定;金管會雖然開罰,但原本可罰60萬-1200萬,金管會卻一律處罰最低金額60萬,完全看不到政府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決心;對於年保費收入破兩兆的保險業而言,五家共300萬的罰鍰到底有甚麼嚇阻性?

 

高虹安呼籲,政府要從根本解決問題,衛福部與金管會不要互相推卸責任,也要承認目前政府在相關問題上有待努力,並且通力合作;事實上,這個問題牽涉到身心障礙者人格維護、經濟安全、照顧支持與獨立生活機會等相關權益的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屬於衛福部的權責;牽涉到保險服務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屬於金管會的職權。

 

高虹安主筆提出《身心障礙者保險權益促進基金設置管理條例》草案,最重要的目標就是盼由民間與人身保險業者提撥資金,設置身心障礙者保險權益促進基金。基金用途之一,除了補助業者訂定符合身心障礙者條件的保險、並提升承保數量外,也規定在有需要時,由基金適當補助保險費用,以期在維護商業保險的精神、不過度增加業者負擔下,讓身心障礙者與一般社會大眾同享人身保險的保障。

 

高虹安委員認為,法案的修法過程幾經波折,光在制定的主管機關上,就遇到衛福部與金管會各自的抗拒,在基金資金來源的籌措上,也面臨財政紀律法與預算法規的限制,而無法強制政府出資。本次推出草案版本,盼能透過公聽會與各界討論,讓立法更為精進,以共同保障身心障礙者的保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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