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監理業務可展延6個月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公路總局提出「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只要持醫療機構、出入境管理機關、地方衛生機關開立證明文件,就能展延至原因消滅後6個月內完成。民眾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需配合進行居家檢疫、隔離或禁止入境者,辦理監理業務免操心。

旗山監理站楊財惠站長表示,公路總局為顧及民眾權益,因居家檢疫、隔離或禁止入境等因素,無法如期辦理監理業務,持醫療機構、出入境管理機關、地方衛生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或治癒出院、入境、解除居家檢疫或隔離之證明,即可就近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繳納與裁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道安講習等業務,展延至原因消滅後6個月內辦理。

楊財惠呼籲,民眾安心確實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勿擅自外出,辦理監理業務免操心,如有疑問,可逕洽各區監理所(站)諮詢。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

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繳納與裁罰、汽燃費繳納、車輛定期檢驗、職業駕駛執照審驗、道安講習等,持醫療機構、出入境管理機關、地方衛生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治癒出院、入境、解除居家檢疫或隔離之證明文件。得展延至入境、檢疫、隔離結束或治癒出院後6個月內辦理視同未逾期。2.配合防疫措施致逾期繳納者可撤銷免罰。

圖說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各項公路監理業務,只要持醫療機構、出入境管理機關、地方衛生機關開立證明文件,就能展延6個月內完成。 (黃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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