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7人参加「反送中」 法院裁定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据中央社报导,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和何俊仁等7人因为前年中参加「反送中」运动集会和游行,今天被法院裁定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综合香港本地媒体的报导,西九龙裁判法院今早对各人作出有罪裁决,控罪指他们于前年8月18日组织及明知而参与违反公安条例的公众游行,且集结未经批准。法官后批准7名被告中的5人继续保释,以准备求情陈词,黎智英及梁国雄两人还押,案件押至本月16日宣判。

报导指出,被裁定罪成的是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公民党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前立法会议员)。

同案另外两名梁耀忠(前立法会议员)及区诺轩(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早前已各自承认一项及两项控罪,法庭稍后会听取他们对判罪的求情,然后对全部9人作出判刑裁决。

前年8月18日「反送中」运动期间,泛民方面发起在铜锣湾进行流水式集会及游行,黎智英等人不理会集会未经官方批准,带领示威者游行。

警方其后拘捕各人,依「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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