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起开放实施计画第五及第六类公费对象接种COVID-19疫苗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昨(21)日指出,考量维持治安等社会机能工作者,与维持长照社福机构与社福照护系统运作之工作者及住民,皆为COVID-19高感染风险或感染后容易产生严重并发症之族群,为使上述对象及早获得免疫保护力,自4月23日起,开放警察、宪兵等维持社会机能运作必要人员及长照社福机构、社福照护系统之人员与受照顾者等接种计画所列第五及第六类实施对象接种COVID-19疫苗。

指挥中心说明,本次开放对象之第五类资格,是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后报请指挥中心核定,目前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已陆续进行相关人员之列册作业,接获主管机关通知已核定接种需求之人员,可自4月23日起至全台(含离岛)174家接种医院之预约网址或COVID-19疫苗接种服务专线,预约COVID-19疫苗接种事宜,并依预约时间日携带健保卡等身分证明文件准时前往接种。而社福照护系统之人员与受照顾者等第六类对象,将由地方政府卫生局协助规划安排接种事宜。

指挥中心提醒,民众于疫苗接种前,应与医师讨论评估相关风险后再接种;接种后应于接种单位休息并观察至少30分钟,无恙后再离开。此外,由于服用避孕药与接受荷尔蒙治疗为引起血栓之危险因子,建议现阶段前述对象接种前后停药至少28天;如接种疫苗后14天内,出现呼吸困难、胸痛、持续腹痛、四肢肿胀或冰冷、持续严重头痛或疼痛加剧、视力模糊、非注射部位出现不寻常出血点、紫斑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告知疫苗接种史,以厘清病因,尽速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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