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发布COVID-19死亡丧葬慰问金发给要点并自7月15日起发放

为慰问COVID-19不幸死亡者之家属,减轻家庭丧葬费用负担,卫福部日前发布「卫生福利部办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死亡丧葬慰问金发给要点」,凡经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认定为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确诊死亡者,卫福部将追溯自109年1月15日后确诊死亡者发给新台币10万元丧葬慰问金,并自110年7月15日起陆续发放。而已领有直辖市、县(市)政府发给死亡慰问金或丧葬补助者并不影响其领受资格。

卫福部表示,慰问金受领人之顺序依序为确诊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若同一顺序有数人者,平均领受,可填写委任及声明书推派一人代表领取。相关慰问金领受所需领据及声明书,符合慰问金发给之领受人可以自行上卫福部首页/肺炎专区/民众/确诊染疫死亡丧葬慰问金区(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909-205.html)下载填写后,直接邮寄到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6段488号6楼西侧卫生福利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COVID-19慰问金)收。此外,卫福部也协调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处)就近与民众联系,汇整受领人相关资料后送至卫福部办理。指挥中心将定期提供卫福部确诊死亡者名册,由卫福部比对受领人资格后,从速办理慰问金发给作业,拨入受领人指定帐户或以汇票(挂号)方式送达。

卫福部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群聚,请民众尽量以邮寄方式而非亲送该部办理。若仍有其他疑义,请洽1957福利咨询专线,或到卫福部官网专区了解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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