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聯合警民啟動山區毛孩春安工作 搜索非法獸鋏、山豬吊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今天(2/5)聯合警察局六龜分局、十八羅漢山自然人文協會啟動山區毛孩春安工作,再度進入六龜山區清除獸夾及山豬吊,趕在春節來臨前讓山區毛小孩有一個安全的活動空間!動保處表示,私設獸鋏或山豬吊都是非法行為,歡迎民眾勇於檢舉。若查證屬實並開罰後,檢舉人依檢舉獎勵辦法及實際裁罰金額比例,還可獲得新臺幣6百元至3萬7千5百元不等的獎金!

動保處指出,該處為還給山區毛孩一個安全空間,去(109)年迄今已6度針對六龜紅水坑巡山搜查獸鋏山豬吊,在該地點搜查到數具無差別陷阱Y索!六龜當地羅小姐表示,她長期關注山區毛小孩福利,謝謝動保處配合當地警察搜查非法獸鋏及山豬吊,除了獸鋏山豬吊清除活動,她也謝謝動保處能來山區為毛孩結紮,以減少流浪犬的產生及降低流浪犬造成的社會問題。

此外,自去(109)年開始動保處與動保團體及熱心志工建立即時通報獸鋏及山豬吊嫌疑人相關情資,也協助因獸鋏、山豬吊受傷動物之救援,儘可能維護動物的安全。

動保處葉坤松處長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14-1條規定禁止使用獸鋏及山豬吊,違反者處罰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若是造成動物死亡或嚴重殘缺,會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葉處長進一步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明文規範禁止使用獸鋏及山豬吊捕捉動物,如民眾私自在山林野地設置獸鋏山豬吊,因多屬偏遠地區,周遭無監視器,無從查證何人設置,葉處長呼籲民眾踴躍檢舉,提供事證如有看到非法使用獸鋏或山豬吊情形,向動保處檢舉,如經查證屬實開罰,依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相關規定,可依實收罰鍰金額的50%做為檢舉獎金,鼓勵民眾看見不法情事勇於檢舉,請市民一起防獸鋏及山豬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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